2018年4月24日,廣東省粵殘聯,廣東省財政廳,廣東省地稅局聯合發文《關于開展殘疾人就業保證金年審征收的通知》,根據《粵殘聯(2018)32號文件的規定》,殘保金(殘疾人保障金)的征收主體和計算標準將發生重大的改變,由原先的稅務部門代收改為征收,征收標準為:企業上年度員工的平均工資×(上年度企業月累計在職工總人數×1.5%-上年度月累計實用殘疾人人數)。
以往殘保金由社保和稅務雙重管理,造成執行不到位,可如今我們所有的數據都在稅務部門,金三系統會自動識別和自動嚴格按標準扣費,因此,我們企業如不提前規劃做好方案,將會面臨繳納高額殘保金。
(如:按新規500人的企業,月均工資5000元/人,需交納45萬元/年,1000人企業需交納90萬元/年,同國家稅收差不多了)
為此,在結合企業實際情況下,我公司通過整合殘疾人和第三方平臺,制定出相關解決方案: